美國搜尋引擎巨頭谷歌(Google)週四(9月14日)已同意支付9300萬美元的和解金,以結束加州當局對其違反隱私法的指控。此前,加州當局直指谷歌誤導用戶,讓他們相信其設備上的定位追蹤已關閉。
綜合媒體報導,加州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14日宣布,Alphabet旗下子公司Google被控矇騙用戶,讓他們相信自己有權掌控Google蒐集與使用他們個資的權力;對此涉嫌違反州法,Google已與加州當局達成和解並將支付9300萬美元。
Google同意達成和解,但不認為行為有罪責。
加州當局表示,即使用戶在設定裡關閉了「定位追蹤紀錄」功能,Google仍然能夠「分析」用戶並對他們投放廣告,更讓用戶誤以為他們能夠封鎖不想看到的廣告。
這份和解協議要求採取多項措施強化用戶隱私,包括Google應就如何追蹤用戶行蹤以及如何處理蒐集到的數據方面揭露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