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工作簽證簡介 | 韓滿琦律師

美國非移民工作簽證有許多種類。常見的有H-1B、L-1A、L-1B、O-1、TN、E-1、E-2、E-3等等。以上各類非移民工作簽證的法律要求、申請程序、移民局審批程序、時間、費用等等都不同。

H-1B簽證每年有大約85000個外國僱員可以通過申請H-1B身份在美國合法工作,其中不包括H-1B的延期或符合條件的H-1B轉換僱主或不需要配額的H-1B外國僱員。H-1B除了僱員為大學、公益機構等少數僱主工作沒有名額限制外,第一次申請H-1B時,都受每年H-1B名額的限制。H-1B 每年一般名額是65000。擁有美國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另有20000個配額。因為大量僱主為其僱員申請H-1B,最近4年的H-B的配額都是通過網上抽獎方式決定的。

L-1A簽證是給跨國公司主管或經理簽發的工作簽證,L-1B是給跨國公司專業人員簽發的工作簽證。L-1A和L-1B的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美國學習和生活。L-1A和L-1B的配偶還可以在美國工作。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美國合法停留的時間與L-1A或L-1B合法停留的時間長短是一致的。
O-1簽證是簽發給特殊技能人才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特殊技能人才的技能範圍涉及到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行業。O-3簽證是給O-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簽發的簽證。O-3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生活、讀書,但是不能在美國工作。O-1持有人在美國可以合法停留、工作的時間一般是完成O-1項目所需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年。如果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同一項目,可以申請延期。一般移民局給予一年的延期。如果項目沒有完成,可以多次延期。O-1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合法停留、 工作的時間是由O-1項目或活動所需的時間決定的。O-1申請必須由美國僱主支持,申請O-1簽證的外籍人士進入美國的目的是在其具有特殊才能的領域裡繼續工作。
TN簽證是簽發給在美國從事專業工作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工作簽證。TN簽證只適用於規定的63種專業。TN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持TD簽證。TD持有人可以在美國生活、學習,但是不能工作。TD在美國可以合法停留的時間和TN被允許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時間相同,一般是三年。到期時,可隨TN一起申請延期。
E-1是貿易簽證。E-1持有人的國家與美國簽有貿易投資協定,並且做為僱主的美國公司的生意必須有50%是與E-1持有人所屬國的貿易往來。E-2是投資簽證。E-2持有人的國家與美國簽有貿易投資協定,並且做為僱主的美國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於E-2持有人或屬於與E-2同一國籍的其他人。E-3是持有澳大利亞護照的專業人士的簽證。

本文是韓滿琦律師事務所為廣大華人社區提供的移民法律信息,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本所律師具有中國法學院和美國法學院深厚的法律教育根基和背景,擁有美國加州、華盛頓州、華盛頓特區的律師執照以及中國律師資格,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多年會員,從業經驗豐富,熟悉美國和中國的文化背景、法律環境和社會環境。如有問題,可打電話諮詢,也可預約面談。電話: (858) 750-1906,手機: (858) 405-2328, 或發電子郵件到:[email protected] 評估。有關信息可查看本所網址: www.hanimmigration.com 本所辦公地址:5755 Oberlin Drive, Suite 301, San Diego, CA 92121 (I-805號高速公路Mira Mesa Blvd出口,緊鄰高通公司(Qual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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