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禁超市提供塑膠購物袋 明年元旦上路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週日(9月22日)簽署參議院第 1053 號法案(SB 1035),從2026年1月1日起,禁止超市、雜貨店提供任何類型的塑膠袋。

綜合媒體報導,該法將全面禁用塑膠袋,但僅針對結帳櫃台用的購物袋,而非包裝食物的塑膠袋。待新法上路後,收銀員只會詢問沒有自備購物袋的消費者「是否需要紙袋?」

據了解,該法案比2014年通過的 SB 270 更進一步。SB 270 禁止向超市、雜貨店民眾提供所謂的一次性袋子,但仍允許提供顧客可重複使用和可回收的塑膠袋。

不過,SB 1035 的支持者之一、州參議員布雷克斯皮爾(Catherine Blakespear)表示,民眾並未重複使用或回收任何塑膠袋。她指出一項州研究發現,2004年每人丟棄的塑膠購物袋數量從每年 8 磅(3.6公斤)增長到2021年的 11 磅(5公斤),意味著十年前通過的禁袋令並未減少塑膠的整體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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