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學平權招生遭推翻 多所大學非裔、拉丁裔新生略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等學校將種族因素作為考量的「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招生政策違反憲法,全美大學9月份迎來取消上述措施後的首屆入學新生,而數據顯示,賓州多所大學新生中非裔與拉丁裔的佔比都有所下降。

根據哈佛大學在9月11日公布的本屆新生資料,新生種族比率變動不算太大, 非裔比去年減少了4個百分點、降為14%,拉丁裔增加2個百分點、占16%,亞裔則和去年一樣仍為37%。

賓州大學最新數據則沒有直接說明非裔及拉丁裔學生的詳細資料,但表示該校新生中有 23% 是少數族裔的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較去年減少了2個百分點。

小型精英文理學院哈弗福德學院(Haverford College)的大一新生中則有 7.2% 非裔,較去年下降 1.1 個百分點,拉丁裔也從 11.5% 下降至 10.2%。整體而言,非白人學生下降了 1.6 個百分點,亞裔也下降 0.8 個百分點。

有教育從業者透露,今年申請賓大及其他大學的非裔及拉丁裔學生均有所減少,被錄取者也較以往減少,預料未來數年將持續該趨勢。

據了解,美國政府在1960年代提出「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要求承包商不得歧視不同種族或信仰的員工,後來也應用在教育領域,不少大學招生時會增加非裔等少數族裔學生的錄取名額。

但由保守派社會活動家布魯姆(Edward Blum)領導的非營利組織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在2014年提出訴訟,指控北卡羅來納大學歧視白人和亞裔申請者,並指責哈佛大學對亞裔申請者存在偏見。

而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今年6月底在裁決書中指出,大學招生必須考量學生的個人經歷,而非種族。但羅伯茨也寫道,這份意見不應被理解成禁止大學考量某申請人對於種族如何影響自己人生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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