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於去年11月認罪洗錢、請辭下台,而美國檢察官於4月23日表示,他們對趙長鵬提出判處36個月有期徒刑的要求,法院預計在30日宣判。
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於去年11月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定,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多項指控,並辭去執行長一職,以換取幣安能夠繼續在美國營運。
根據聯邦指導原則,趙長鵬恐將面臨18個月刑期,對此,他表示自己不會提出上訴。不過,檢方向負責審理的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表示,「鑒於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程度和後果,有必要判處高於指導原則訂定的36個月刑期。」
美國當局指出,幣安未能解釋趙長鵬任職期間,該公司與哈瑪斯、蓋達組織(Al-Qaeda)和伊斯蘭國(ISIS)等美國認定恐怖組織超過逾10萬筆的可疑交易。另外,檢察官提及,幣安平台也支持販售兒童性虐待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