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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反詐宣傳「民視」獨拿94% 刑事局:依法無偏頗

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週二(11月7日)於記者會中爆料台灣「行政院及各部會112年度反詐製拍及媒體行銷標案」民視得標占總體反詐預算的94%,總計4562萬元新台幣(以下同)。對此刑事局澄清,表示相關計畫僅是「一個採購標案」,得標廠商本來就只有一家,並沒有獨得9成4的問題;強調各項採購案件,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綜合媒體報導,王鴻薇在記者會上痛批,根據「行政院及各部會112年度反詐製拍及媒體行銷標案」,台灣傾綠電視台「民視」得標占總體反詐預算94%,總計4562萬元。其中警政署單單一筆招標就高達3830萬元,行政院「反詐製拍及媒體行銷計畫」的732萬元也由該電視台拿下。

刑事局隨後發聲明指出,112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金額為新台幣4千萬元,各項宣導經費為經非為確保服務品質及發揮識詐宣導最大功效,擬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委託專業服務」進行公開評選,採「準用最有利標」方式及固定價格給付,由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議約後決標。

刑事局表示本案屬巨額勞務採購,公開採購程序與時間預計將耗時2個月,為使「識詐宣導工作」能提前開展,優先將其中170萬元,提前於巨額採購案前空檔,辦理廣播電台託播識詐宣導等事宜,計委託13家電台協助託播。

另112年全年原本即編列宣導預算350萬9000元,有關民視得標的反詐欺宣傳採購案,為警政署「112年反詐影片製拍及媒體行銷計劃」巨額採購案,公開招標金額3830萬元,企劃製拍12支反詐影片,王委員所稱運用親綠網紅「志祺七七」參與拍攝,導致運用網紅偏綠,經查本次拍攝影片網紅12位網紅為安心亞、喪屍老爸及許伯等人,並無「志祺七七」。

刑事局指出,審核各廠商投標行銷計畫,依據企劃管理、影片品質與效益、媒體資源多樣性及完整性等項目公開評選,拍攝影片審核標準必須以教導民眾分辨各種詐騙情境與遭詐騙後求助管道,及政府推動各項打詐政策,含防詐金融圈存、攔阻、車手與收簿手責任、建立網路社群堵詐快速通關機制及詐欺刑責提升等態樣,並辦理影片發布會。

影片透過全台觸及率網站排名前10名入口網站、新聞網站、新聞網站等平台,結合知名人物、網紅KOL、部落客、直播等社群網路專案行銷,達到宣傳「識詐」目的,強化民眾防詐免疫力,預計宣導觸及率必須達9000萬以上。

刑事局提到,全案由警政署於6月9日至6月13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設置委員7人,分別為4位外聘專家學者及3位內聘委員,於8月1日辦理資格審查,參與廠商計有9家公司公開評選,依法定程序進行彌封後,按成績排定優勝序位。

警政署強調,製作各種網路文宣、宣傳與採購已是常態,相關宣傳標案都經公開招標並競標與評選,採購過程嚴謹絕對依法辦理,本案得標廠商歷經與其他8家廠商公平競爭,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產生絕無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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