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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丹尼爾斯:川普不該為掩口費案坐牢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4月4日被指控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罪名,涉及向兩名女性支付費用,包括向美國色情片女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13萬美元的掩口費。不過,當事人丹尼爾斯近日受訪時表示,即便川普因為掩口費案被定罪,也不應該因此入獄。

《路透社》報導,44歲的丹尼爾斯在4月6日(週四)播出的「福斯國家網」(Fox Nation)節目中接受主持人摩根(Piers Morgan)訪問時表示,「如果川普在別的案件中被定罪,那就理所當然應該入獄,但她不認為川普應該因為掩口費案入獄。

根據了解,除了在紐約的掩口費案外,川普在華盛頓也面臨刑事調查,案由是意圖推翻2020年敗選結果與機密文書處理不當。另外在喬治亞州也有對他的刑事調查,案由也是川普嘗試翻案2020年大選時在喬治亞州的落敗。

據悉,掩口費案下次開庭時間訂在12月4日。不過有法律專家表示,該案可能在一年後才會正式進入實質審理,且即便是被起訴或被定罪,在法律上都不能阻止川普在2024年競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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