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因涉及紐約民事詐欺案,在2月遭法官判罰鉅款,加計利息約 4.64 億美元。他必須支付保證金,才能在提出上訴期間,讓法院暫緩執行判決。
不過,川普的律師週一(3月18日)告訴中級上訴法院,他們努力協商、接觸30家公司,仍無法籌到全額保證金,希望能暫緩紐約法院對保證金的要求。
川普也在自家社群媒體Truth Social上表示,他認為自己「實際上不可能」交納保證金,稱「保證金規模違反憲法、不符合美國精神、史無前例,對於任何公司(包括像我這樣成功的公司)來說幾乎都是不可能的」。
據了解,紐約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去年9月民事起訴川普與他的兒子小唐納(Donald Trump Jr.)、艾瑞克(Eric Trump)和川普集團,指控他們在2011至2021年期間,多年來虛報資產價值,以獲得更優厚的銀行貸款和保險。
紐約法官恩格隆(Arthur Engoron)今年2月判決,川普被罰 4.54 億美元,包括 3.55 億美元罰款和近 1 億美元利息,且禁止在紐約經商3年;兩子則各被罰 400 萬美元,且禁止在紐約經商2年。川普若無法在3月25日期限前繳清罰款或繳交保證金,他的資產恐遭法院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