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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促鬆綁煙花燃放規定 中國民眾期待恢復往日年味

中國多地執法部門近年來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週二(12月26日)指出,全面禁售、禁燃問題與有關規定「不一致」,地方需修改煙火爆竹禁燃令。此番言論被解讀為禁令鬆綁。多數網民也表示支持,高呼要「放煙花恢復年味」。

出於環境安全因素,中國大陸多年來在282個城市禁放煙花爆竹。《澎湃新聞》報導,從今年10月起,天津公安持續嚴打整治非法運輸、儲存、販賣煙火違法犯罪。今年以來,寧河公安共立涉非法煙火案34起,依法處罰燃放煙火案34人。

濟南市章丘區警方23日也公布在冬至夜抓獲3名燃放煙花市民。上海浦東警方27日則通報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300多箱,拘捕兩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各地禁令標準不一致

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會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備案審查報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涉及燃放煙火。

有的地方法規規定,全面禁止販售、燃放煙火。有公民和企業就此提出審查建議。法工委經審查認為,大氣汙染防治法、國務院制定的煙火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於銷售、燃放符合品質標準的煙火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同時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劃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煙火的時段和區域;有關地方法規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火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汙染防治法和煙火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關於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務上較難執行,應依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加以修改。

《北京青年報》刊登評論指出,再過一個半月,就是2024年春節,是否允許春節燃放煙火,是不少人關注的問題。此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指出全面禁燃煙火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應予以修改。這對先前廣受爭議的煙火爆竹禁與限問題,做出「一錘定音」的回答,有助於糾正那些全面禁燃煙火爆竹的過頭做法。

從限燃到全面禁燃,再到禁止生產、販賣煙火,可以說某些地方相關禁止措施不斷升級。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幾年前嚴重的霧霾天氣和大氣汙染情況;其次是考慮到燃放容易引發傷情和火災隱患,並對環境衛生造成破壞,於是全面禁燃的城市數量不斷增多,「禁燃版圖」擴大,引發的爭議也多了。

港媒報導,廣州在1992年6月成第一個禁放煙花爆竹的大城市;緊接著北京於1993年實行城八區禁放。全國城市隨後跟進,公安部2017年數據顯示,全國有444個城市禁放,其中就包含北京。

對於禁燃令疑鬆綁,網民說:「過年最期待的就是放煙花,一刀切真的讓過年都不再期待!」「燃放鞭炮雖然霧霾一點。但是能刺激經濟。」相較以往,中國民眾在今年對煙花議題的討論尤其激烈,這可能是因為慢慢走出三年疫情的中國人,渴望用一場煙花慶典來迎接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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