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3年1月30日開始,所有的EB-1和EB-2綠卡I-140申請都可以要求移民局加急審理,包括跨國公司高管和經理的EB-1C綠卡申請和國家利益豁免的NIW申請。移民局計劃從3月份開始將加急審理擴展到F-1國際學生的已經遞交但在等待移民局審理的OPT申請以及STEM OPT的申請,從4月份開始將加急審理擴展到F-1國際學生的OPT申請以及STEM OPT的申請,從5月份開始將加急審理擴展到已經遞交但在等待移民局審理的轉F-1國際學生身份的I-539申請,從6月份開始將加急審理擴展到轉F-1國際學生身份的申請。但是以上計劃具體何時開始執行,還有待于移民局的進一步通知。
美國移民局近日宣佈,因為新冠疫情影響,如果當事人收到移民局在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間簽發的補充材料、意圖拒絶通知、意圖撤銷通知等,移民局將給予當事人額外60天時間來回覆移民局、以便當事人有充足的時間加以準備。如果案件是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間被拒的,從被拒之日起可以有90天時間遞交上訴。
由於近年來移民局對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申請的審理時間極大加長,移民局近日宣佈針對投資移民和婚姻移民的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的申請出台新政策:移民局簽發的新的受理通知顯示由之前的將臨時綠卡延長24個月改為延長48個月,以免申請人要多次和當地移民局預約Infopass而要求將其護照蓋章以便證明其合法身份。這一新政策避免了移民局和申請人雙方的麻煩、為移民局節省了人力物力。
移民局最近對一些親屬移民案件可以免除申請人面試的要求。因而,移民局鼓勵綠卡申請人在遞交I-485綠卡申請時儘量把體檢報告一起遞交以便避免移民局之後審理綠卡申請時發出要求補充材料的要求從而加快移民局審理案件的進度。
從2023年1月25日開始接下來的2年內,美國移民局恢復同時審理L-1A的I-129申請、L-2的I-539申請,H-1B的I-129申請、H-4的I-539申請,以及L-2、H-4配偶的I-765工卡申請。前提條件是L-1A的I-129申請和L-2的I-539申請及配偶的I-765工卡申請必須同時遞交,或者H-1B的I-129申請、H-4的I-539申請及配偶的I-765工卡申請必須同時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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