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貪、瀆職 韓檢提請法院起訴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調查部門2月16日以涉嫌違反反腐法及瀆職罪等罪名,提請法院將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黨魁李在明起訴。

據檢方稱,李在明於2010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長時期,作為京畿道慰禮新城及大莊洞新城項目的最高決策者,卻向民間建商透露市政府和都市發展局的內部消息,令建商非法獲得巨額利益。

李在民還涉嫌決定從地產開發項目合約的相關公文中,刪除市政府回收超額收益的條款,造成城南市損失高達4895億韓元的收益。

此外,李在明擔任市長期間還兼任了首爾足球俱樂部主席,並涉嫌在2014年至201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多家企業開後門、批准建案及土地變更等,從中獲得133.5億韓元的贊助,因此被控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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