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蕭茲(Olaf Scholz)日前在國會的信任案未能通過後,向總統史坦麥爾(Frank-Walter Steinmeier)建議解散國會。史坦麥爾週五(12月20日)宣布,將於本月27日正式解散國會並啟動新選舉程序,預計選舉日期定於明年2月23日。
德國憲法第68條規定,總理有權提議國會對其信任案進行表決,若未通過,總理可以請求總統解散國會。然而,解散國會的最終決定權仍在總統手中。在蕭茲領導的三黨聯合政府「紅綠燈聯盟」因自民黨(FDP)退出而瓦解後,國會失去穩定多數,運行陷入僵局,最終導致此次信任案失敗。
蕭茲於12月11日向國會主席巴斯(Bärbel Bas)提交信任案動議,並於12月16日召開特別會議進行記名投票。結果顯示,有207名議員投下支持票,394人反對,另有116人棄權。
「紅綠燈聯盟」由社民黨(SPD)、自民黨(FDP)與綠黨(Greens)組成,自2021年12月執政至今。在聯盟內閣瓦解後,執政內閣僅剩社民黨與綠黨,共計324席,未能達到國會過半所需的367席,導致執政效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