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7月裁定總統公務行為可免於刑事起訴豁免權後,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據此聲請撤銷他的「封口費案」刑事定罪,但在12月16日遭到主審法官默坎(Juan Merchan)駁回。
根據《美聯社》等媒體報導,紐約陪審團在5月30日認定現年78歲的川普因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偽造商業紀錄,以掩蓋支付給成人片女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因發生性關係而衍生的封口費,一致裁定川普34項罪名全數成立。
在最高院7月的裁決後,川普律師團隊主張,川普不應因為總統任內的公務行為被起訴,並稱若不撤銷封口費案定罪,會妨礙川普治國。
對此,默坎在41頁的裁定書中表示,川普明確因偽造商務紀錄的個人行為被起訴,稱這「對行政部門的權力和職責並不構成侵犯危險」。不過,川普競選團隊發言人史蒂芬.張(Steven Cheung)很快回應,指法官的裁決直接違反最高法院有關豁免權的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默坎原本預計在9月18日對川普裁定量刑,不過川普的律師請求法官將判刑日期延至11月5日的大選後,隨後默坎已無限期延後對川普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