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週三(12月11日)以158票通過表決,要求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極端組織哈瑪斯(Hamas)立即在加薩走廊(Gaza Strip)達成無條件永久停火,並釋放所有人質。
《路透社》報導,聯大以158票通過該項決議,投下反對票的國家為美國、以色列與其他7個國家,另有13國棄權。決議當中對停火的訴求使用了「要求」兩字,比2023年10月聯合國使用的「呼籲」更為強烈,也更加迫切。
另外,聯大同日也以159票贊成對以色列即將於1月底開始實施的一項新法律表示譴責。該新法將從明年1月禁止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工作署(UNRWA)在以色列境內運作。而聯大通過的決議要求以色列尊重UNRWA的工作,並「讓UNRWA運作不受阻礙或限制地進行」。
雖然聯合國決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具有政治影響力,各國的表決意願可以反映出國際對戰爭的觀點。美國駐聯合國副代表伍德(Robert A. Wood)在聯大上表示,「透過這些決議向世界傳遞的訊息很重要。這兩項決議都存在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