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罰許家印終身禁任管理職 恆大3年不得發債

恆大集團董事長許家印

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於9月30日發布對恆大集團及該公司高層的紀律處分,宣布未來3年內都不會接受恆大提交的債券發行、上市或掛牌轉讓申請文件。

根據中國《證券時報》報導,恆大集團董事長許家印也被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深交所此次處罰的還包括恆大地產集團的其他高層,包括恆大集團的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他和許家印一樣,也被終身禁止擔任債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此外,處罰決定還指出,恆大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和恆大地產集團的副總裁兼財務中心總經理潘翰翎,10年內不得擔任債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此期間,上述人員也不得繼續擔任原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也不得擔任其他債券發行人的類似職務。

今年1月,中國恆大集團遭香港高等法院頒布強制清盤令。恆大地產隨後在3月收到中國證監會的通知,因其在年報中涉嫌虛增收入等違法行為,遭到罰款41.75億元人民幣。許家印也被認定「手段特別惡劣」,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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