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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刑釋憲結果合憲但限縮範圍 各界看法不一

台灣死刑釋憲結果合憲但限縮範圍 吳宗憲、白冰冰發聲

台灣司法院憲法法庭於週五(9月20日)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廢死釋憲案」進行宣判,結果宣布死刑制度合憲,但限縮其適用範圍。憲法法庭強調,只有在犯罪情節最為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的嚴密法律要求時,才可適用死刑。此結果引發社會廣泛討論,知名藝人白冰冰與主持人吳宗憲紛紛發聲表達反對廢除死刑的立場。

吳宗憲指出,雖然討論要不要廢死的立場是基於人權,但死刑犯的問題在於他們首先侵害了他人的人權。他認為這些人犯下的罪行已達判處死刑的嚴重程度。吳宗憲質疑,「你(死刑犯)不顧別人人權,而且已經到了至於要判死刑的地步,那你一定是很重大的程度了,你先傷害別人的人權,卻要眾人來維護你的人權,這點很奇怪。」

白冰冰則在20日傍晚開直播強調自己反對廢死的立場。她表示,死刑判決適用於極度嚴重的犯罪,因此不應對這些犯人過度同情。她更直言,若是大法官親身經歷此類悲劇,或許對這類判決會有不同看法。她批評支持廢死的立場是「空口說白話」,並質疑為何如此嚴重的罪犯會被視為值得同情。

然而,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卻提出不同看法,他表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透露出大法官的苦心孤詣,一方面朝徹底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另一方面也顧及廣大社會人心之所欲。

游盈隆進一步分析,這個判決避免讓台灣陷入價值觀嚴重對立的零合遊戲,將一場可能的社會動盪化解於無形,同時指引台灣社會的發展方向,兼顧人權與人心。

此外,游盈隆直言,這個判決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舉雙手贊成,但卻可能是目前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情境」(win-win situation)。

據悉,憲法法庭認為死刑有條件合憲,共有5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詹森林說,唯有死刑是所有事後救濟手段都無法真正填補損害的刑罰手段,這是無法合憲的重要理由。

詹森林指出,社會整體會開始思考,在不以剝奪生命作為刑罰手段的前提下,該如何處罰重大犯罪,如何給予被害人家屬慰藉,又該如何修補社會秩序。另外,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也提出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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