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影音平台TikTok在週四(8月15日)向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提出抗辯,指控美國司法部在描述其與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的關係時存在事實錯誤。此前,TikTok已要求法院推翻一項要求字節跳動出售其美國資產,否則將面臨禁令的法律。
綜合媒體報導,美國司法部的律師上個月表示,TikTok允許中國政府收集美國人的數據,並秘密操縱他們看到的內容,進而構成國家安全風險。
對此,TikTok在15日表示,毫無爭議的是,其內容推薦引擎和用戶數據均儲存在美國的甲骨文(Oracle)雲端伺服器上,對美國用戶的內容審核決策也是在美國境內進行的。
「TikTok剝離法案」是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今年4月24日簽署的,其規定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前出售TikTok,否則將面臨禁令。白宮表示,基於國家安全考慮,希望看到終止中國對TikTok的所有權,但不希望禁止TikTok。
上訴法院將在9月16日就法律挑戰進行言詞辯論,把TikTok的命運延後到11月5日總統選舉的最後幾週決定。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已加入TikTok,並在今年6月表示他永遠不會支持TikTok禁令。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則在今年7月加入TikTok,並將把使用社群媒體列為競選策略的一部分。
TikTok在15日還辯稱,這項法律將剝奪該公司的言論自由權,反駁了司法部的說法,也就是這個短影音應用程式內容管理的決定是「外國人的言論」,不受美國憲法的保護。
這家公司表示:「按照政府的邏輯,轉載外國出版物(例如《路透社》)內容的美國報紙,將不受憲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