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週六(7月6日)疑涉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院裁定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桃檢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週一(8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
綜合台媒報導,高院表示,此件鄭文燦交保抗告案的卷證已送達高院,週一中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值班的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有多個不當之處,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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