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NONO(陳宣裕)去年捲入#MeToo風暴,士林地檢署本週五(5月17日)偵結,認定7名被害人中有6人受害,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對NONO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綜合台媒報導,起訴書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涉犯妨害性自主行為。
檢方表示,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涉案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由於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審酌就NONO的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對此,NONO的經紀人表示,能回應的不多,「因為他目前多半待在家裡,演藝工作停擺,業外收入也沒有」,但證實尚未與妻子朱海君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