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斐濟代表處恢復正名「中華民國台灣」

台灣外交部今於當地時間3月28日宣布,南太平洋島國斐濟日前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自今年3月15日起恢復台灣代表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o the Republic of Fiji),並享有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Diplomatic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Act 1971)的外交特權,即過去斐濟給予台灣駐當地外交人員的「準邦交國待遇」,將同步恢復。

對於斐濟政府的決定,台灣外交部表示肯定並感謝。外交部強調,斐濟是台灣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兩國政府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並共同維護印太地區的民主發展、和平穩定與經濟繁榮。

此外,由於斐濟目前仍是中國大陸的邦交國之一,斐濟此舉是否意味著對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雙重承認」也備受外界關注。對此,台灣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僅表示,有關台灣與其他非邦交國交往,當局並沒有排除任何狀況,並稱,任何國家有意提升對台經貿空間,外交部都會認真研議。而中國大陸方面則暫時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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