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市先前在2022年通過法律,允許綠卡持有者擁有投票權。但法案通過兩年仍沒有生效,紐約州上訴法院2月21日裁定這項法律違憲。
紐約州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第二分部法官伍滕(Paul Wooten)表示,該法違反了紐約州憲法和市政自治法,因此應屬無效,認為州憲法中的「每一位公民都有權投票……」的條款,所指僅限於「美國公民」,同時認定任何選舉上的變更都應由「選民投票決定」,而非地方立法機構作主。
據悉,紐約市在2022年通過了「我們的城市,我們的投票」(Our City, Our Vote)法案,允許綠卡持有者投票權的法律,綠卡持有者和其他在紐約市擁有聯邦工作授權的人士,可以在市長和市議會等地方選舉中投票。若該法上路,紐約市850萬人口中將新增約80萬名選民。
該法案受到民主黨的推崇,認為將能夠讓紐約市政治更能夠代表民意,也對移民更具包容性,預料紐約市府會繼續上訴。但主要反對勢力共和黨抨擊,這一法案是民主黨增加鐵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