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的「零保釋計畫」於週日(10月1日)正式上路。根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報導,零保釋金計畫的實施引發許多嚴謹法律支持者的批評,認為新制度會降低法律的可靠性,讓罪犯輕易獲得釋放。
據報導,目前已有12個加州南部地區城市,包含格蘭杜拉(Glendora)惠提爾(Whittier)、阿提夏(Artesia)、科汶那(Covina)、唐尼(Downey)、雷克伍(Lakewood)、聖塔菲泉(Santa Fe Springs)、棕梠谷(Palmdale)、亞凱迪亞(Arcadia)、工業市(Industry)、弗農(Vernon)和拉汶(La Verne ),於上週五(9月29日)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望能強制阻止零保釋金制度的執行。
零保釋金制度正式名稱為傳訊前釋放協議(PARP),代替了除最嚴重犯罪外罪犯之外的現金保釋制度,因原實行的現金保釋備受「優待富人」的批評。如今,大多數涉嫌非暴力或非嚴重犯罪被捕者,可能在現場被傳訊並獲釋放,或在警局登記後釋放,同時命令他們在特定日期出庭。
針對零保釋制度的實施,洛杉磯縣警局警長魯納(Robert Luna)表示,社會無疑對這項改變感到緊張,而他雖然理解制度是為了尊重被捕者的權益,但也不免擔心零保釋制度將會造成受害者對警察執法失去信心。
洛杉磯縣督察荷莉米切爾(Holly Mitchell)則在日前的聽證會上強調,新制度並不等於刑事犯罪者能免於責罰,且又補充表示,不應將保釋金的有無與司法可靠性掛鉤,認為保釋金只會讓犯罪者認為有錢就能解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