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議員賈斯汀(Justin Brannan)4月27日(週四)向紐約市議會提交了一項法案,該法計劃啟動一項試點計劃,為民事違法行為制定基於經濟手段的經濟處罰。簡而言之,該法案將使停車罰款與收入成正比。
綜合美國媒體報導,賈斯汀提出的提案並未規定哪些罰款類別應以經濟狀況為基礎,實行「浮動比例罰款」,但提出啟動根據個人每日收入制定的「日薪罰款 」(day fines)試點計畫。賈斯汀以懲罰並排停車舉例,當前的制度規定,並排停車罰款為115美元,但他不認為「開1988年款豐田汽車的人」應該和「開2024年款賓利車的人」接受同樣的罰款。
上述提案如果獲得通過,紐約市行政審判和聽證會辦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Trials and Hearings)將負責確定浮動比例罰款的適用範圍,屆時除了停車罰單外,從非法傾倒垃圾到違反建築和消防法規的各領域民事罰款也將涵蓋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