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維吉尼亞州紐波特紐斯瑞奇尼克(Richneck)小學一名6歲男童在1月6日用他母親合法購買的槍枝,朝他的老師澤溫爾(Abby Zwerner)開槍,導致她重傷住院。
《美聯社》報導,紐波特紐斯大陪審團在週一(4月10日)起訴該男童母親泰勒(Deja Taylor),指控她犯下忽視兒童重罪和魯莽存放槍支危害兒童安全的輕罪。根據維州法律,忽視兒童重罪若成立,最高可判處五年刑期,而魯莽存放槍支危害兒童安全的輕罪,最多則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紐波特紐斯檢察官格溫(Howard Gwynn)先前曾表示男童年紀太小,不會被起訴,且男童的家人透露,他患有「嚴重殘疾」,在槍擊案後也被送往醫院治療。
除此之外,澤溫爾也已提起訴訟,要求紐波特紐斯市公校教委、公校系統前教育總監派克(George Parker III)、瑞奇尼克小學前校長紐頓(Briana Foster Newtown)和前校長助理派克(Ebony Parker)賠償4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