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外委會一口氣通過8部挺台抗中法案

美國眾議院外委會週二(2月28日)下午花費約3小時審議11部挺台抗中法案,其中8部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其餘3部法案則因議員之間對制裁負責中國偵察氣球計畫的人士、禁止中國影音分享應用程式TikTok以及授權撥款成立「對抗中國惡意影響力基金」存在不同意見而提出多項修正案,因此留到隔天上午表決。

針對台灣部分,委員會通過由眾院外委會副主席華格納(Ann Wagner)上週提出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要求美國國務卿定期檢視對台交往準則,至少每2年向國會提出報告。

抗中法案部分,委員會通過「中國不是開發中國家法案」(PRC is Not A Developing Country Act)、「停止強摘器官法案」(Stop Forced Organ HarvestingAct)及「海底電纜管控法案」(Undersea CableControl Act)等。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釋放遭囚禁10多年的美國公民馬克.史威登(MarkSwidan)。

外委會28日通過的法案,接下來將送交眾議院院會審議,在獲得眾、參兩院通過後才能遞交總統拜登(Joe Biden)簽署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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