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涉京華城案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應曉薇臉書

台灣政壇的「京華城弊案」持續受到台北地檢署偵辦,而涉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為被北檢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聲請延押。台北地方法院於10月28日裁定應曉薇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綜合台媒報導,應曉薇被控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以及洗錢罪。

北檢表示,應曉薇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的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其與威京集團案關人員間的聯繫緊密,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針對上述情況,北院於上週四(24日)上午召開延押庭,歷時1個多小時後應曉薇還押看守所,法官並於本週一下午裁定,應曉薇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在裁定中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被告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的能力,故被告逃亡的原因仍然存在。

北院表示,本件也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的偵辦過程,被告為脫免或減輕自己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的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的虛偽陳述,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至於沈慶京,北檢認定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延押,北院於上週三(23日)召開延押庭,法官預計最晚於本週二(29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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