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在週二(3月19日)批准了德州關於逮捕非法移民的法案,拒絕了拜登政府阻止這項州法生效的請求。
以6比3的投票結果,最高法院支持了德州的權利來實行其州法,所有保守派法官投了贊成票,而三位自由派法官則持反對意見。拜登政府此前主張,州政府不應該干涉聯邦對邊境管理的權利,因此提出了緊急訴求,希望最高法院凍結讓德州州法生效的法院命令,以便於在更低級別法院中對該法進行挑戰。儘管最高法院在週一(18日)曾發出一項對這項州法的無限期暫緩執行命令,但很快在週二便撤銷了該命令,並允許德州法案得以執行。
美國憲法賦予聯邦政府制定和執行移民法的權力。然而,近年一些州透過實施自己的州法試圖補充或挑戰聯邦的移民法,引發了一系列政治和法律爭議。德州的SB4法案正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它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聯邦政府對移民事務的獨有權力。
雖然最高法院在週二的裁決不代表對德州SB4法案的最終判決,該法案在下級法院的進一步挑戰和裁決仍值得持續關注,但德州州長Greg Abbott已經在社交媒體上對最高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稱其為一個正面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