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週五(1月5日)宣布同意聽取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於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禁止其參加共和黨總統初選的上訴。此項裁決源於川普涉嫌參與2021年國會大廈襲擊事件,科州最高法院援引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規定拒川普於門外。
聯邦最高法院預計將於2月8日針對這起涉及重要選舉訴訟進行口頭辯論。值得注意的是,該法院目前以保守派為主導,9位大法官中有3位是川普擔任總統期間所任命。
川普目前在共和黨總統提名戰中聲勢領先,他的律師本週稍早敦促聯邦最高法院審理此案,並立即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川普的律師團表示,科羅拉多州的裁決「如獲准維持不變,將代表美國歷史上司法部門首次阻止選民將票投給主要政黨的總統候選人」。
據悉,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規定,若曾宣誓支持並捍衛美國憲法,而後卻參與「作亂或反叛」,則不得擔任公職。不過外界普遍認為美國憲法並未禁止川普擔任總統,因為他仍符合三項總統競選資格,包括須年滿35歲、須為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須在美國居住至少14年。
川普律師團主張,擔任美國總統的資格問題應由國會考量和決定,而不是州法院。
另一方面,川普日前也對緬因州最高選務官員-州務卿貝勞斯(Shenna Bellows)先前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將使川普無法參加緬因州初選。川普的律師敦促緬因州高等法院駁回貝勞斯的裁決,稱貝勞斯是「有偏見的決策者」,「行事方式武斷且反覆無常」。
美國其它州也對川普候選資格提出類似質疑。明尼蘇達州和密西根州法院日前則裁定川普應留在該州選票上。距俗稱「超級星期二」的3月5日僅剩2個月,緬因州、科羅拉多州以及加州和德州等十幾個州將進行總統初選投票,川普參選資格的爭議成為選舉前的重要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