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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主張總統豁免權 要求駁回干預2020大選案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今年8月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總統大選結果遭到聯邦起訴4項罪名。他本週四(10月5日)向法官提交動議,要求駁回檢方對其的全部指控,理由是當時仍是美國總統,所有言行都受到總統豁免權的保護。

《法新社》報導,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承審法官楚坎(Tanya Chutkan)8月將此案件審理日期定在明年3月4日,也就是「超級星期二」的前一天,屆時美國10多個州將舉行共和黨總統初選投票。而在爭取代表共和黨出征2024年總統大選的角逐中,川普正處於領先地位。

川普的律師們向楚坎提交一份52頁的動議,聲稱那些指控應該駁回。對此,法律觀察家認為,川普引用總統豁免權為自己辯護,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隨著論戰進入保守派主導的聯邦最高法院,可能會讓審判開始的時間延遲。

川普在其他案件中,企圖使用所謂的「絕對豁免權」試著為自己辯護,但遭法官拒絕,不過聯邦最高法院從未對前總統是否可免受刑事起訴做出直接裁決。川普的律師們引用聯邦最高法院處理前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的案子為例,稱法律賦予總統在其職權範圍外圍之內的行為「絕對豁免權」。

川普律師認為:「川普的行為不僅是在職權外圍之內,更是他身為總統的核心職責所在,而現在的政府卻打破了長達234年的慣例起訴他。」並主張川普身為領導人,有責任「確保選舉的完整性」,並有權挑戰2020年大選的結果。

目前,川普被起訴的4起刑事案件中,有3宗開審日期已確定,除了干預2020大選案外,其他兩件分別為向豔星支付的封口費案,定於明年3月25日在紐約受審;涉嫌不當處理機密文件案,定於明年5月20日在佛州開審。至於第4起干預喬治亞州選務案則尚未敲定,檢方此前要求法官,將審判日期定在明年3月。

而民主黨籍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指控的川普欺詐民事指控,則已於本月2日開審。川普當時否認自己有任何不法行為,並稱此案是干擾選舉的一個「騙局」,選擇出庭就是為了目睹這場「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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