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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阿利托:國會無權規範最高法院操守

美國

美國民主黨人近日醞釀一起規範最高法院操守的法案,引發廣泛討論。而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成為第一位公開反對這類立法的大法官,他日前受訪時表示國會無權對最高法院頒布操守規範,「憲法未授予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

《美聯社》報導,阿利托7月上旬接受《華爾街日報》電子報專訪的文章在上週五(28日)刊出。他受訪時說,「我知道這個看法會引起爭議,但憲法裡沒給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就這樣」。

綜合媒體報導,民主黨上週在聯邦參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規範最高法院道德與透明度的法案,不過外界認為法案要通過全院表決的機率相當渺茫。

美國媒體《ProPublica》今年稍早報導,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接受共和黨大金主豪華的度假招待,還參與房地產交易,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又拒絕在參院委員會出席作證。而阿利托自己也與共和黨金主在阿拉斯加共度豪華假期,該金主目前更因商業利益官司纏身。《美聯社》7月上旬則報導,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在自己助理幫忙下,過去十年到各學院參訪時順便為自己寫的書打廣告,增加銷路。

康乃狄克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週日(30日)強烈反駁了阿利托的觀點。他稱阿利托的言論「簡直大錯特錯」,並指出阿利托比任何人都應該知道這一點,並強調,阿利托之所以擁有在最高法院的席位,就是因為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而存在。

墨菲說:「阿利托所謂的國會無權監管司法部門的說法,只是更加表明了最高法院的這些保守派法官只是將自己視為政客與第二個立法機構,擁有與國會一樣強大的權力和影響力,可以將其政治意願強加於國家。」

現今,除了大法官,所有聯邦法官都已遵守聯邦司法體制發展出來的道德規範。原因是最高法院有獨特地位,是憲法創設的唯一聯邦法院,讓適用於其他聯邦法官的操守標準,約束不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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