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26週年,也是中國《反間諜法》修訂擴大入罪的生效日。美國週五(6月30日)針對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提出警告,在華的美國與其他海外公司恐因一般商業行為,面臨中國當局的懲罰。對此,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表示,北京政府有權通過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
綜合媒體報導,美國國家反情報與安全中心(NCSC)30日警告,該法目的是保護中國國家安全機密,而新版和現行法律可能迫使海外企業在當地雇用的中國公民,協助北京政府進行情報作業。NCSC 表示,該法為中國政府取得和控制美國公司在中國持有的數據,提供更廣泛的法律依據。
NCSC進一步指出,《反間諜法》修訂後對所謂國家安全機密的定義模糊,美方相信北京將採取一種廣泛的觀點,將企業正常業務的部分資訊也當為國家安全機密,如此一來,在中國的美國企業和個人(如:記者、學者和研究人員)都可能因為一般的商業行為或一般文件及數據而面臨中國刑罰。
新版《反間諜法》
第14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今年4月底修訂通過2014年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新版《反間諜法》將自7月1日起實施。
該案將間諜的定義擴大為「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或物品」者;新版條文並允許當局禁止所有國籍的任何嫌疑人出境,並賦予有關部門對間諜活動嫌疑人進行全面調查的權力。外界擔心,在華外國人士查找和儲存中方統計資料將因此發生困難,同時也擔心這會限制外國記者的採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