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8月上訴 宥勝強制猥褻案二審開庭

台灣藝人宥勝涉嫌在2016年跨坐在一名女員工腿上,並對她舔耳、摸胸,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一審判處宥勝8個月有期徒刑。宥勝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本週二(9月24日)首次二審開庭,宥勝見到媒體不發一語,快步進入法院。

庭訊20多分鐘結束後,宥勝受訪時表示,對於他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很愧疚,因此再一次向受傷害的女性表達最深切歉意。

媒體提問,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及上訴理由。對此,宥勝指出,希望(二審)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記者追問,是否希望爭取緩刑。宥勝回答,對的,這部分可能等法官最後裁決,再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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