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香港男星郭嘉駿開車撞到人 逾24hr才報案恐違法?

香港男團ERROR郭嘉駿

香港偶像男團「ERROR」的成員郭嘉駿(藝名:193)8月18日被目擊開法拉利跑車出門時撞倒一名婦人,他疑似在下車簡單關心後就駕車離去,並在事發27小時後才報案,引發巨大爭議。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一位民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郭嘉駿18日開著他的紅色法拉利上路,但在倒車時不慎撞到站在其跑車後方的一名婦人。郭嘉駿發現撞到人後連忙下車確認情況,不久後徑直駕車離去。

這段影片被發到網上後引發關注,郭嘉駿也被「炎上」。對此,郭嘉駿先是在週一(19日)透過社交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表示他當下看後照鏡發現婦人被撞倒後就趕緊下車詢問對方是否有事,確認沒事之後才離開現場,強調已向事主道歉及向警方備案。

警方也證實,港警已在8月19日晚上約8點46分接獲一名34歲郭姓男子報案,指其於18日下午5點35分左右在美善同道駕駛私家車時,疑似撞到一名女子。報案人稱,該名女子自稱沒有受傷,其後女子也自行離去。警方將此案列為「交通意外報告」,並已交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意外調查隊跟進。

但根據香港法規,交通意外中如涉及有人受傷,車輛駕駛正常情況下應該在24小時內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郭嘉駿報案的時間明顯超時,可能涉及違法。

眼見爭議越演越烈,郭嘉駿週二(20日)再次發文道歉,稱這是他第一次撞到人,所以當下心裡很慌張、不懂應對。他也強調,事件發生後一直在反省,也明白自己有做不對的地方,日後一定會非常小心。而在風波持續延燒下,郭嘉駿原訂週三(21日)出席的活動已經取消。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