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在7月15日首度開庭時,黃子佼翻供不認罪,而該案於8月12日再度開庭前,黃子佼被爆另外還被發現持有大約30人的影像,年紀最小的受害者甚至只有11歲。
台灣媒體《聯合新聞網》報導,黃子佼先前因為對所犯罪行認罪,一度獲緩起訴處分。不過,檢方依職權再議後被台灣高檢署發回續行偵辦,檢方在今年5月對黃子佼提起公訴。黃子佼隨後在7月15日首度開庭時翻供、不認罪,針對《兒少性剝削條例》的新、舊法的適用提出爭執,同時質疑檢方起訴的證據有疑。
針對被告提出的爭執,法官要求檢、辯遞狀表示法律意見,並於本週一下午再度開庭審理。
而在第二次開庭之前,檢察官在調查被扣證據時發現,黃子佼涉嫌持有的未成年性影像不只7部,隨後依台北地檢署7月19日聲請併辦意旨,指黃子佼另涉嫌持有約30名被害人的性影像,「惡性大於檢方起訴的範圍許多」。
消息指出,約30名被害人中有人被拍攝性影像時未滿18歲,其中多人只有15、16歲,部分受害者被拍攝時才剛從國小畢業、準備升國中,甚至有被害人實際年紀只有11歲。
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及性侵案,北院週一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黃子佼具體將面臨哪些罪行或是否有機會脫罪,還有待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