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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像獎/無畏爭議 《給十九歲的我》奪最佳電影

耗時10年拍攝製作的香港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在2月2日上映時被控違規拍攝而陷入道德爭議,僅上映4天就被迫下檔,甚至在入圍第4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接剪3大獎後,出品方英華女學校因爭議難平宣布退出最佳電影遴選。不過,這部作品仍順利在週日(4月16日)拿下金像獎最佳電影,證明該片存在其藝術價值。

據了解,《給十九歲的我》是在2011年由英華女學校時任校長李石玉如委約校友兼名導演張婉婷拍攝。該片追蹤該校6名女學生從校舍暫遷重建期間到升上大學的成長經歷。除此之外,更涵蓋2019年反修例示威,還包括受訪女生及校方對於2012年反國教示威、2014年雨傘運動的看法。

不過,這部作品卻因為倫理問題引來全民謾罵、被迫下檔。

《香港01》報導,《明報周刊》在2月5日刊登兩名主角的自白,其中一位主角阿聆「王卓聆」始終不願意讓《給十九歲的我》公開放映,也沒有簽署授權校方對外包場放映及參與電影節的同意書,而另一位主角「阿佘」佘麗薇則對於紀錄片偷拍、放大拍攝感到不適。此外,自行車手李慧詩亦不滿她於2016年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受訪片段在不知情下成為紀錄片片段,並呼籲叫大家不要看。

面對諸多爭議,張婉婷已在2月6日宣布《給十九歲的我》暫停上映,英華女學校也致函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要求退出「最佳電影」遴選。不過,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稱,參選機制並非採取片方報名制,多有電影作品在香港正式公映、且達到規定門檻,便會自動納入候選片單,因此沒有退出機制。

英華女學校則回應,校方尊重業界的頒獎規定,但將不會以版權持有人身分參與任何形式的獎項遴選、接受或領取獎項。

本週日一舉獲獎後,英華女學校當晚立即在官網發出聲明,除了對評委的肯定表示感謝外,也重申由於已宣布退出遴選,故當晚沒有派代表出席頒獎禮。而張婉婷當晚也並未出席領獎。

此外,英華女學校在聲明中再次強調,拍攝團隊是在被攝者同意且知情的情況下拍攝,絕對無意進行強迫拍攝或偷拍,也容許同學在拍攝期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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