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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星楊明酒駕遭判18天監禁 三年演藝事業停擺

four clear glass bottles in dim light

香港男演員楊明2020年10月喝醉酒,駕車在山頂己仙峽道越過雙白線後失控撞上路邊石牆,造成交通大亂。楊明本週四(12月22日)被法院駁回先前上訴,判處18天監禁並且停牌兩年、即時監禁。

儘管這起事故判刑沒有明顯過重,不過12月22日適逢冬至,連同聖誕節和元旦,陽明恐怕都得在獄中度過。

根據了解,楊明自2020年案發後,在香港的演藝事業已經近乎清零,而他當時車禍撞毀的是擁有80年歷史的文物,起初修復費用傳出高達25萬港幣,但當地路政署卻表示只需4000港幣。讓不少香港民眾質疑,路政署疑似讓楊明免除公眾壓力以及龐大的修繕費,在當時造成不小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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