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中國男子樊維秋疑不滿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去年11月11日在廣東省珠海體育中心駕車衝撞正在運動的路人,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樊維秋在12月被判處死刑,本週一(1月20日)被處死。
綜合陸媒報導,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2月27日,將樊維秋依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樊維秋當庭認罪。
法院指出,樊維秋「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
如今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