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霸凌殺害案 3被告判決結果出爐

河北邯鄲3名當時未滿14歲的初中生於3月10日殺害一名長期受到霸凌的學生王子耀,並且將其掩埋,消息震驚中國社會。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本週日(12月30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當中2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12年有期徒刑,剩下1人不予刑事處罰。

綜合中國官媒《新華社》等媒體報導,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某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某12年有期徒刑;馬某則依法不予刑事處罰,但相關機關將對他進行矯治教育。

根據此前報導,3月10日,邯鄲肥鄉區北高鎮3名初中生霸凌王子耀,並將其殘忍殺害,把屍體掩埋在蔬菜大棚。受害者的親屬發信息表示,王子耀長期被同桌同學霸凌。三名犯罪嫌疑人謀財害命,轉走了王子耀微信上的餘款191元人民幣,手機搶走,並在蔬菜大棚內用鐵鍬把王子耀活活打死,最後掩埋屍體。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警方介入調查後,這3名犯罪嫌疑人竟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鎮定。他們不僅編造謊言誤導警方視線,還試圖將罪責推給一個所謂的不認識的小個子男孩。即使在監控錄像揭示了其中一名學生的涉案事實後,他仍然堅稱自己無辜。直到警方在另外1名學生的指引下挖出王子耀的屍體,這名主謀的罪行才得以徹底暴露。

中國《刑法》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但已滿12歲、不滿14歲者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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