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永安小學門前11月19日上午發生汽車撞人事件,有多名學生因此受傷,並送醫治療。湖南法院本週一(12月23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肇事39歲駕駛黃文死刑,緩刑2年執行。
根據常德市中級法院公布的審理書,黃文因投資虧損以及與家人發生矛盾等而心有不滿,選擇在永安小學附近衝撞人群以發洩個人情緒,造成包含18名小學生在內共30人受傷。不僅如此,黃文下車後還持器械攻擊民眾,幸好當場被制伏逮捕。
法官經審理認為,黃文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選擇無辜小學生作為犯案對象說明了他「惡性極深」;選在學生入校高峰時段作案的決定「極其惡劣」,因此判處他死刑、緩刑2年,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結果出爐後在網上引起熱議,有許多中國網友抱怨「難道不能直接判死嗎?」、「堅決不接受死緩,直接死刑!」也有網友認為黃文的犯案動機仍有蹊蹺,紛紛留言「不明其事,不知原因⋯人不被逼上絕路,誰也不會作惡事」、「是不是有其他特別原因導致這種過激行為?消息被當地封鎖了,這麼大事為什麼封鎖,學校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