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 鍾沛權、林紹桐判刑結果出爐

香港網路媒體《立場新聞》在2021年12月遭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搜捕後停運,時任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該案於2022年10月開審,三名被告今年8月全被判罪名成立,法院在本週四(9月26日)宣布判刑。

綜合港媒報導,代表辯方的資深律師余若薇週四在法庭上表示,林紹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自今年7月起病情惡化,目前腎功能少於 3 成,擔心他若被監禁可能會延誤治療,有生命危險。

法官郭偉健宣讀判詞時引述辯方指出,2名被告只是在新聞工作期間誤墮法網,不是蓄意煽動;但法官言認為,不同意辯方指被告誤墮法網、非蓄意煽動,重點是「發布者的意圖」;又指立場新聞曾發布很多新聞報導,但不代表不具煽動意圖,並說立場新聞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

法官表示,被告並非執行真正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認為判處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

就鍾沛權的判刑,法官以監禁 23 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 2 個月,最終判他監禁 21 個月。按一般情況,扣除他先前已被還押的天數,即需再服刑約 10 個月。

至於林紹桐,法官以 14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其病情減刑 3 個月,法官考慮到其身體狀況,以及扣除林此前已被還押的日子,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即林可即時獲釋,不需入獄。法官另判處《立場新聞》母公司罰款 5000 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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