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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懲治台獨22條」引外企憂慮 國台辦:不違法不用怕

中共當局先前在6月21日發布「懲治台獨22條意見」,內文稱情節嚴重者最重可「判處死刑」,引起許多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台灣人及外資企業憂慮。對此,中國國台辦7月24日回應,稱只要不違法就不必有顧慮。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上個月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內容涉及有關台獨份子進行分裂、危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者,可依法嚴懲。

其中第二款第六條尤其受矚,明確點出「尤其對於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上述文件引發譁然,台灣陸委會隨後也對赴中國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燈號調升至「橙色」,建議台灣民眾避免非必要旅行。此外,根據《路透社》報導,部分外資企業也因此正考慮將台灣員工調離中國。此前陸委會就曾建議外資企業應儘量避免派遣台灣員工赴中國工作。

疑似由於外界疑慮擴大,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週三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大多數台灣人「完全可以安心」,稱台灣同胞、包括在跨國公司工作的台灣員工,只要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就不必有任何顧慮,「完全可以在大陸安心就學、就業、生活。」

朱鳳蓮還稱,以刑事手段懲處分裂份子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做法,並稱「懲獨22條意見」當中羅列的懲治對象非常「明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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