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中華精神服飾不能穿 引中國公眾質疑聲浪

中國正在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規定,禁止在公共場合穿著「有損中華民族精神」的服飾,相關條款近日在中國網上引發熱議,有網民質疑「為何一個管治安的警察叔叔能夠定義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感情」。

綜合媒體報導,正在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草案已經過中共橡皮圖章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審議,正在徵求公眾意見。根據草案第34條當中的第二和第三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者」最多可以被處以15日拘留,並處5000元人民幣(約685美元)的罰款。

這一條款的模糊性引發廣泛質疑,許多中國網民擔憂到底何種行為會傷害民族感情,以及「為何一個服飾或標誌就可以對民族感情造成損害」。《美國之音》報導,有中國網民對此質疑:「穿西裝打領帶算不算?馬克思主義也是西方來的,算傷害民族感情嗎?」

這一修訂也反映了中國當局對公民社會的嚴格控制。《彭博社》報導表示,這次草案修訂突顯了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掌權十多年來是如何利用網路審查和監控以鎮壓公民社會。

報導提到,去年一名女子因在公共場合穿著日本和服照相而被蘇州警方拘留;一些LGBTQ權益支持者所舉辦的活動,像是在音樂會上穿彩虹上衣和在校園內展示彩虹旗的學生,都受到了官方的打壓。

一些網民指出,條款的不明確性可能導致法律的濫用,也有法律專家質疑執法者如何能夠單方面確定民族的「感情」和「精神」受到了「傷害」,並呼籲當局制定更明確的法律條款以避免任意濫用公權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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