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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因強姦案遭判13年 吳亦凡上訴進度曝光

韓團EXO前團員、加拿大籍男星吳亦凡在中國大陸涉及強姦罪、聚眾淫亂一案週二(7月25日)在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根據媒體曝光的吳亦凡犯罪細節,包括趁女子酒醉不能反抗強姦,甚至還有群交行為等,讓粉絲相當傻眼。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吳亦凡在2020年11月到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與3名女性發生關係,且她們都是喝醉酒、無意識後被硬上。此外,2018年7月1日,吳亦凡與其他男子和兩名女性酒後發生性關係,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醉、聚眾淫亂罪。

該案去年11月做出一審判決,吳亦凡被判「涉強姦罪」,被判處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另一項「涉聚眾淫亂罪」判處1年10個月,數罪併罰,獲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當時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官員也聆聽宣判。

但吳亦凡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中方25日的通報,該案二審開庭前已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且由於案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並將依法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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