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首開庭 李文宗仍不認罪

李文宗

京華城案及民眾黨政治獻金案週四(1月23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法官依序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以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3人行準備程序。

綜合台媒報導,公訴檢察官庭上表示,彭振聲、邵琇珮在京華城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考量2人偵查中自白,沒有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另邵琇珮適用《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使檢方得以追訴其他正犯或共犯等,建請再給減刑。

彭振聲當庭表示,偵查中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都認了,「我沒有要翻供」,對於檢察官起訴沒有意見。

彭振聲的辯護人強調,沒有要翻供,但是對於檢方的起訴範圍有質疑,例如同案被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該也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共犯,而且犯罪期間的時點也有疑問。

邵琇珮則表示,如先前在偵查中的陳述,「我願意認罪」;辯護人主張,她獲二次減刑機會,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以利自新。

而李文宗方面,公訴檢察官指出,他為柯文哲高中同學,2018年5月間出任北巿府顧問,2019年1月23日至2023年間任北捷公司董事長,另外參與民眾黨黨務運作,並管理相關資金;李文宗涉犯3罪,分別是在京華城案收賄210萬元(新台幣,下同)、利用柯文哲肖像權及募款小物涉犯公益侵占以及其與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涉及背信罪。

李文宗表示,北捷董事長期間沒有參與巿府任何個案,「我完全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沒有關係」,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月22日,他在巿長室的任務就是分擔巿長接待客人,後來有與同案被告、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訊息往來談及210萬元,這錢是政治獻金,對方要捐給民眾黨,他僅是代表柯文哲向朱亞虎表達感謝,這麼單純而已。

至於被控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李文宗均否認犯罪,強調木可公司或是眾望基金會等成立,並非檢方指控為資金提供系統,舉例木可公司商業行為,合約要辦演唱會,演唱會前須支付314萬元預付金。

李文宗表示,柯文哲要投資邱復生的國際公司,他只是被諮詢的對象,並不清楚後續採取行動,更沒有經手出金100萬元;辯護人主張,看起來為政治活動去創造平台,這符合政治獻金剩餘款使用目的。

李文宗提及,被控侵占124萬元政治獻金,是因2024年1月13日選舉結束,但仍有善後工作,競辦員工將沒有勞健保,因此才借用木可公司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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