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4人遭羈押禁見原因曝 「仍有高度逃亡之虞」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週四(1月2日)晚間11點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表示,四人均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等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考量案件的性質及四人的身份,具有逃亡串證之虞,因而做出此裁定。

根據《聯合報》指出,柯文哲在偵查期間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畫,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自然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

其他三人部分,北約認為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其中沈慶京於去年8月28日檢調搜索,想從住家安全門離開;應曉薇在本案將執行搜索之際,於去年8月27日行經桃園機場再轉至台中機場嘗試出境,在台中機場遭拘提到案,北院認為有事實足認4人有逃亡之虞。

此外,四人被指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根據檢察官提供的證據,包括沈慶京下令刪除簡訊的指示、柯文哲撕毀便條紙,以及李文宗要求其胞妹銷毀財務文件等行為,均被法院視為湮滅證據的具體行為。檢方更指出,

柯文哲曾與相關人士以「統一口徑」討論案情,並指示某些關鍵人物出境,導致案情更加複雜。

檢察官於第二次抗告,提出柯文哲與現任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間的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北院認為柯文哲確有表明要以「共識決」的統一口徑來解釋本案,以及仍能委由前副市長出面聯繫相關同案被告彭振聲;且依證人陳盈助、邱清章、周芳如、范雅琪、悟覺妙天、蘇進強的證述,也可認定未到案的「橘子」許芷瑜替柯經手巨額現金,柯文哲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內容,是要許芷瑜出境,將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

陳智菡說法

檢方於接押庭訊中提出事證,其中包含柯文哲與陳智菡的LINE對話紀錄,可見柯文哲確實表明要以「共識決」統一口徑解釋本案,柯文哲並委託前副市長黃珊珊聯繫另一位副市長也是同案被告彭振聲勾串。

陳智菡週五(3日)受訪時表示每次再討論京華城案時,「共識決」這件事是既成事實,早就是這樣,根本不構成什麼串證,因為從一開始他們的理解,還有京華城決議的過程,就是在都委會中經過討論然後形成共識,這叫做既成事實。

民眾黨:北檢提新證連法官也不滿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2日晚間在北檢外受訪時說明當晚羈押庭狀況,指稱面對檢方每每提出臨時抗告,加上綜合提出的新事證,「法官已經深感不耐煩」,法官要求檢方若是有證據要在裁定前提出來,而不是裁定後再來抗告,怒批檢方表示「會抗告到底」是「流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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