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地檢署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週二(12月31日)傍晚再度對法院裁定柯文哲交保提出抗告,強調柯文哲交保在外恐影響審判程序的公正性;並稱像是本案證人、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的陳述前後不一就是一例。
台灣媒體《鏡週刊》31日早上獨家報導,聲稱蔡壁如「已經證實」,柯文哲在擔任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時,編輯檔案署名「ko」,後來跟著電腦名稱更改,編輯檔案署名也改為「WEN」。
然而,蔡壁如當天在一檔廣播節目上對該篇報導進行澄清,表示當時北檢拿出Excel表的「小沈1500」,並詢問「妳覺得這是柯文哲寫的嗎?」蔡壁如指稱她當下回應「我說沒辦法回答你,他說內容編輯的人是WEN,我說那不是柯文哲寫的,因為柯文哲在台大醫院習慣用的簽名是ko,那這個署名WEN,是不是換電腦之後就變成WEN?我說你不應該問我,這幾年我不在市府、黨部了,柯文哲有沒有換電腦我不知道,我沒有辦法回答你」。蔡壁如並稱「如果它這麼寫我就真的再去告他,鏡週刊不可以把很多事情混在一起寫」。
然而,北檢31日晚間在第二次抗告聲明中指出,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人的實際權勢及實質影響力,均為公眾周知之事實,3人若交保在外,恐影響共同被告及本案重要證人之陳述,如蔡(蔡壁如)曾於偵查中具結證述工作簿「wen」就是柯,但在柯交保後,蔡接受媒體採訪卻否認此事,顯見證人前後陳述不一致,即為適例。北檢強調,為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確保發現真實,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