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週四(12月26日)起訴柯文哲11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週五(27日)裁定柯文哲在內的全案5名在押被告全部交保。最後一位被告、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下午4點以 1500 萬元(新台幣,下同)完成交保。
綜合台媒報導,應曉薇離開法院時先哽咽表示「我沒有做錯事」、「我沒有貪污」,隨後在親友陪同下搭車離去。
根據北檢起訴書,應曉薇犯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求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 3000 萬元,褫奪公權10年。至於所犯洗錢罪嫌,則求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 20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