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U)12月7日將歐洲與中國的貿易爭議提升到世界貿易組織(WTO)層級,要求成立專門小組仲裁北京當局對歐盟成員國立陶宛所施加的貿易限制,並為歐盟專利持有人向北京主張法律追索權等案件。
歐盟執委會聲明指出,中方的措施對歐洲企業造成嚴重損害,「影響到歐盟內部市場的運行」。歐中貿易爭端升級之際,歐盟正重新評估與中國的關係,從市場開放到人權等問題。
聲明指出,中國自2021年12月起對立陶宛產品、以及含有立陶宛製造材料的歐盟產品,實施了「歧視性和強制性措施」;中國以檢疫為由無預警全面禁止從立陶宛進口酒精、牛肉、乳製品、原木和泥炭。
台灣去年11月18日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開設代表處後,北京對跨國公司施壓、要求其與立陶宛斷絕生意往來。今年1至10月,中國與立陶宛的貿易額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了80%。彭博報導則指出,來自德國和瑞典的公司也受到影響。
在專利爭端方面,中國法院2020年8月頒布「禁訴令」(anti-suit injunctions)、即禁止歐盟高科技專利持有人向歐盟法院尋求保護其專利智慧財產。歐盟執委會指出,中國片面強加有利於本國企業的規則,卻損害了WTO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多邊體系,此舉違反WTO「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TRIPS)。
歐盟執委會稱,中國製造商利用該禁令向專利權所有人施壓,要求讓他們以更便宜的價格獲得歐洲技術;歐企違反中國規定,可能導致每天逾13萬歐元的罰款,受影響企業包括行動通訊技術製造商在內。
歐盟執委會要求WTO成立專家小組進行仲裁,這是歐盟就對中國的貿易爭端採取的最新措施。今年年初,歐盟已將2起爭端提交給WTO,雙方2度進行協商,仍未獲解決。
WTO爭端解決機制(DSB)將在2022年12月20日的下次會議上,討論歐盟提告中國2案的相關請求,中國可以反對設立仲裁小組1次,隨後歐盟若重新提出請求,仲裁小組將在2023年1月30日的會議上成立,訴訟審理最長可能持續1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