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罵小學老師不適任惹議 盧秀燕道歉了

台灣台中市某小學在今年上半年發生一起教師與學生衝突後,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的事件,近日媒體報導後引起熱議。市長盧秀燕週一(12月2日)於議會質詢時震怒批評校方及教師處理不當,但週二(3日)在接受訪問時向教師致歉,承認「話說得太快了」,並強調此案需要全面檢討校方與警方的處理程序。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今年3月,該校一名六年級學生因體育課分隊問題與老師起爭執,過程中師生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據悉,老師在衝突中曾出手壓制學生,學生隨後以樂樂棒球棍反擊,擊中老師大腿。事後,家長要求孩子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接受並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後,帶走學生與老師到派出所做筆錄,事後老師撤告。

該事件被市議員李中披露,並質疑警方未持傳票或通知家長陪同,直接帶走學生的做法是否符合程序。他指出,校園是教育機構,應以校規處理學生問題,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學生心理及人際關係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市長盧秀燕得知此事後,在2日的議會質詢中指責校方「不適任」、教師「處理不當」。然而,3日態度180轉變,表示現在教育孩子不容易,所以老師教孩子過程中有時候心力交瘁,完全可以理解,為何老師會這樣子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因為老師有其辛苦的地方。盧秀燕表示,「誠如教師會所說的,我覺得我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

盧秀燕也提到,各局處對於法律要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權益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當時並非現行犯,且按法必須要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並稱「我們一定要加以檢討,否則孩子有可能就這樣被帶走,而且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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