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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或再制裁 俄國新規警告本土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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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工業國集團 (G7)、歐盟和澳洲在去年12月達成協議,對俄國出口的石油設定價格上限,禁止使用西方的海上保險、金融和經紀服務為價格超過每桶 60 美元的俄羅斯海運石油提供服務。

作為回應,俄羅斯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隨即簽署總統令,從今年 2 月 1 日起五個月內,禁止向對俄羅斯石油限價的國家供應原油和成品油。

如今,克里姆林宮週一(1月30日)再度宣布「禁止本土石油出口商和海關機構遵守西方對俄油的禁令。這項法令嚴格要求,俄油出口商確保出口合約內容中的措辭不涉及石油價格上限,並確保其客戶在轉售給最終客戶的任何產品中都不會遵守價格上限措施。該法令還賦予俄羅斯海關在發現違規情況下封鎖相關石油運輸的權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際,歐盟正醞釀新一波對俄制裁,歐盟上週五(1月27 日)未能就俄羅斯成品油價格上限達成一致,將於本週進一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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